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强化武术散打裁判员队伍的梯队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担当、专业能力突出的裁判员队伍,全面提升武术散打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执裁能力,切实压实赛风赛纪主体责任,确保2026年度各项武术散打赛事执裁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我中心计划举办2026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暨全国武术散打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3月16日(12:00至18:00)报到,3月21日(12:00前)离会。
(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二、参加人员
(一)申请晋级的裁判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5名,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2名。
2.武术散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为国际级运动健将的退役运动员,不受裁判等级和执裁经历限制,不占各单位可推荐名额。
(二)复考裁判员
根据《武术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裁判等级为国家级的裁判员且四年内未参加过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的须参加复考,经认证考核合格者,换发裁判员证书(国家B或C级)。担任国家级裁判员满4年(含),且获得中国武术协会五段(含)以上段位证书,经认证考核合格者,将被认证为武术散打国家B级裁判员。未按时参加认证考核的裁判员不能参加各级武术散打竞赛的执裁工作。
(三)培训裁判员
根据《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推荐2026年全国武术竞赛裁判员的函》(武术字〔2026〕18号)要求,各单位推荐合格的2026年武术散打竞赛裁判员可报名参加培训班。
三、晋级裁判员推荐条件
(一)态度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有关赛风赛纪等管理规定。
(三)具有较好的武术散打技术水平,精通武术散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够准确熟练运用。
(四)具有较高的武术散打裁判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独立组织和执裁武术散打竞赛工作的能力,掌握武术散打竞赛编排方法。
(五)任一级裁判员满2年(含),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即1976年3月17日(含)之后出生。
(六)2026年2月28日(含)之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武术散打比赛执裁工作2次(含)以上(不包括编排员、检录员),或参加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散打比赛执裁工作3次(含)以上(不包括编排员、检录员)。
四、报名
(一)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之前按要求填写《2026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报名表》(详见附件1)和《2026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暨全国武术散打裁判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散打部(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晋级裁判员:提交一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及参加比赛执裁的秩序册原件。
2.复考裁判员:提交国家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及段位证书复印件。
3.国际级运动健将:提交国际级运动健将证书复印件。
4.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报名表Word版(以“单位-姓名”命名)、汇总表Word版与相关证明材料PDF版(以“单位-姓名”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sanda@wushu.com.cn)。
(三)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裁判员所填有效执裁经历,如经我中心审核经历作假,将取消推荐单位本次认证考试的推荐资格。
(四)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裁判员,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培训。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参训裁判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将有资格执裁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武术散打赛事。
(二)本次培训期间将组织严格考核,请参训裁判员提前做好相关学习与考试准备,并自备笔记本电脑用于培训和考核。
(三)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裁判员的出勤情况、培训表现及考核成绩等将纳入综合评定,作为认证依据。
(四)裁判员凡出现资格造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训资格,并永久取消其参加各类武术散打裁判员等级认证及赛事执裁的资格。
(五)报到及考试班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曹 政、徐 闪
电 话:(010)6491241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附件:1.2026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报名表
附件:2.2026年国家级武术散打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试班暨全国武术散打裁判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中国武术协会
2026年2月10日